“你确定他不会来?”沈常乐半信半疑地扫了霍宁婉一圈,这丫头忘性大,每次出去旅游,就她一个人丢三落四的,若是搞错搞混也很正常。
“真的真的!”霍宁婉白了沈常乐一眼,直接把班长发给她的消息转发给沈常乐,“你看,这是拟订的名单,没有他。班长问了陈学委,他现在美国读MBA,好像在那个什么沃顿。”
“宾大沃顿啊。。。。。那是挺牛的。”沈常乐没什么意味地笑了笑,拿起霍宁婉扔下的夹子,夹了一片小牛排,放在炭火上烤。
“嗐。”霍宁婉怕沈常乐想到了往事伤神,连忙安慰,“回来了还不是要给资本家打工,年薪百万千万也赶不上你。”
烤肉烤到五分熟,剪开肉里面全是漂亮的粉色,此时入口最是鲜嫩多汁,陈燃大快朵颐,吃了好几块,抬头见路听野一动不动,拿着筷子在那发呆,也不知道想什么。
失魂落魄的。
“你想什么?想你家那位没良心的大小姐?”陈燃笑得很贼。
“吃你的。”路听野掀起眼皮子,冷漠地扫过去。
路听野从没恨过自己的耳朵这么灵敏,应该钝一点的,钝一点就听不到这些。
路听野咽了咽发干的喉咙,她的初恋跟她是高中同学,还是宾大高材生。他只是一个大学都没读过的野路子。
他们之间有过多么难忘的事,才让她过了这么久也怕再见面,要躲着。
若是沈常乐答应要去,也不怕那人在不在,他不会这么有嫉妒的情绪,对,就是嫉妒。
为什么怕见面呢?
是没有放下,还是。。。。根本就放不下。
隔壁,霍宁婉又问了句:“那你到底去不去嘛。”
“再看吧。我那天有空就去。”
和这句话一起的还有陈燃的一句:“吃啊,这肉沾梅子酱真的不错,你不爱吃梅子?”
路听野恍然回过神来,有些情绪几乎控制不住地从眼里,从嗓音里蔓出来,喉结连连滑动,“昂。。。。。太酸了。”
“不爱吃了。”
吃完烤肉,沈常乐回了新住址。新家的装潢风格是很特别的南洋风,处处透着不费力的精致感,大面积的绿植让人很舒心。
进了屋,开灯,沈常乐吓了一跳,沙发上坐着一大男人,不说话也不动,就跟木头一样。
“傅听野。。。。你吓人啊。。。。。”沈常乐捂着胸口,嘴微微撅了下,表达着不满。
“路听野。”
“你说什么?”
路听野抬起头,那双浅色的眼瞳里辗转而过很多种情绪,隐忍的,倔犟的,低落的,摇尾乞怜的。。。。。。
摇尾乞怜?沈常乐当即止住这个可笑的想法。
怎么会。
路听野的声音有一种被黄沙碾过的哑,“我说你叫我路听野,我不是傅听野。”